主办单位:中共建始县纪委 建始县监察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   天气预报:
  中共恩施州纪委《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2015-04-01

  关于姜汉公车私用处理情况通报
2015-03-31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
2015-03-27

  关于印发《恩施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
2015-03-27

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十个严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4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共建始县纪委  建始县监察局

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

“十个严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度过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有关作风建设一系列规定,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现重申有关纪律规定:

    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严禁用公款在私人会所消费;

    四、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六、严禁借举办运动会、工会等活动变相滥发钱物;

    七、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八、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九、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

    十、严禁公车私驾私用。

    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有关规定和禁令。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明察暗访组,对元旦、春节期间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于顶风违纪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举报监督电话:0718--3230172

    邮箱:2304580808@qq.com

  

 

 

 

 

 

中共建始县纪委办公室         20141231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网站帮助| 联系我们| 管理登陆
版权所有 中共建始县纪委 建始县监察局 未经同意不得转载本站任何信息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奎星楼28号 邮编:445300 联系电话:0718-3222406 传真:0718-3223776
建议使用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