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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
发布日期:2016-07-08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

“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当前,正值高考录取升学期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纪文〔2015〕18号,狠刹党员干部借子女或亲属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社会环境,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重申纪律要求,发放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放拒绝“升学宴”、“谢师宴”《倡议书》。要求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北省纪委关于婚丧喜庆事宜“八不准”要求,严禁为子女或亲属升学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庆祝宴、答谢宴等;严禁向本单位同事、下属单位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及利益关系人发送请柬或通知;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或发送请柬;严禁以委托、默许其他关系人变相操办“升学宴”或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干部参加亲属(直系血亲、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外人员子女升学的操办活动及送礼金、礼品。

二、开展摸底登记,签订承诺书。各乡镇、县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好防范提醒,同时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子女及所辖区内学生升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与有子女毕业升学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签订《拒绝“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附件2)。各乡镇负责本乡镇机关及乡镇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所辖村的村支两委成员有子女毕业升学的签订《承诺书》,县直单位负责本系统(含延伸基层站所及乡镇服务中心)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中有子女毕业升学的签订《承诺书》。各乡镇、县直单位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以乡镇和部门为单位,将《承诺书》整理保存备查,并将签订承诺书人员名单(附件3)于2016年7月3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强化监督问责,开展群众监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举办“升学宴”、“谢师宴”的行为。县纪委将聘请30位社会监督员,分成5个监督组,在7月至9月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无视纪律规定,违规举办“升学宴”、教师参加“谢师宴”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升学宴”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县纪委将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18-3230172

监督举报邮箱:2304580808@qq.com

 

 

 

 

致全县高考毕业生家长的倡议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

高考是人生的重要阶段,孩子们寒窗苦读,终于迎来金榜题名,实乃人生幸事。“莘莘学子意,拳拳父母心”,在此,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道一声:辛苦了!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县关于治理“整酒敛财风”的系列要求,得到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拥护。我县治理“整酒敛财风”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各乡镇和村(社区)积极制定村规民约,大力治理农村“整无事酒”行为,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在此,特向广大家长倡议:

面对孩子毕业升学,家长们应以树立新风尚的姿态,拒绝“升学宴、谢师宴”,自觉抵制低俗的整酒歪风。人情是个债,只有从你我做起,不整无事酒,不赴违规宴,自觉抵制整酒风,才能将我们从整酒恶性循环中解脱出来,真正把精力用来发展经济、改善环境、干事创业上。让我们携起手来,破除陈规陋习,共同抵制“整酒敛财风”,树立积极健康的社会新风尚。


附件2:

 

拒绝“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县关于治理“整酒敛财风”一系列要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学习党和国家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二、决不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非家庭性质的宴席。

三、决不参加各类违规操办的“升学宴”、“谢师宴”。

四、决不借子女升学之机,收敛财物。

五、决不动用公款、公物为子女升学提供便利。

六、发现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情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举报电话3230172、3225022)。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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