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建始县纪委 建始县监察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   天气预报: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5-09-17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5-09-10

  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公告
2015-08-31

  州纪委通报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
2015-07-30

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30浏览次数: 字号:[ ]

 “五一”、端午临近,不正之风往往易发多发。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当前,“四风”问题面上有所好转,但仍停留在“不敢”阶段,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深刻认识到中央和省委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仍在等待观望,甚至心存侥幸。同时,在高压态势下,一些问题还穿上了“隐身衣”。全省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中央和省委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严禁公款旅游、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办公用品、会议费、招待费等名义报销节礼费或向其他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

  二、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深入纠正“四风”是全省各级党组织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尽早作出部署和安排。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纠正“四风”工作,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纠正“四风”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巡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

  2015年4月28日

 

 

原址:http://www.hbjwjc.gov.cn/lzyw/41877.htm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网站帮助| 联系我们| 管理登陆
版权所有 中共建始县纪委 建始县监察局 未经同意不得转载本站任何信息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奎星楼28号 邮编:445300 联系电话:0718-3222406 传真:0718-3223776
建议使用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